斑马线不仅是文明线,更是生命线。斑马线前车辆不礼让会对行人的生命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2024年3月31日,在白银市平川区复兴路仿古街南口路段,张某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仔细观察、减速慢行,与人行横道上过马路的行人石某某相撞,造成行人受伤,车辆受损。 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前,应当减速行驶,并需提前观察路况,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文明礼让,安全出行。
来源:平川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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