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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计量器具使用提醒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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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1 15: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区各市场主办方、经营(使用)者:
       为切实加强市场计量监督管理,促进市场诚信经营,营造和谐的市场计量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要求,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属于国家强制管理计量器具,依法实行强制检定。现对全区使用电子秤的市场主体或个体经营者的计量行为提醒告知如下:
       一、使用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各类市场主体或个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铅封,禁止使用改装过的计量器具,禁止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三、现场交易时,经营者应当明示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如有异议的,经营者应当重新操作计量过程和显示量值。
      四、有关市场主办方在与经营者签订的入场经营协议中,应明确有关计量活动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市场内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配合做好强制检定工作。
      五、有关市场主办方应当配备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并负责公平秤的保管、维护和使用,在公平秤放置处加贴显著标志,方便消费者复秤。
      全区各市场主体、个体经营者要对照上述提醒告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进一步规范计量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计量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计量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电话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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