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2024年春节欢乐祥和的氛围环境,繁荣节日市场,满足节日期间广大市民的购物需求,进一步规范城区年货市场秩序,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平川区执法局结合实际,在城区部分区域规范设置若干临时经营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置原则 坚持“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服务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准确把握方便居民与管理城市、助力经济发展与规范市容秩序的关系,积极探索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的城市管理新模式,实现居民生活更快捷、经营秩序更规范、市容环境更整洁、城市消费更活跃的目标。 二、设置时间 2024年2月2日(腊月二十三)至2月17日(正月初八)。 三、经营范围 水果干果、百货、对联年画等。 四、临时摊位设置地点、数量 兴平街道辖区:设置临时经营点170个。 1.复兴路市场内设置60个; 2.种田北路德政小区后门到华尔街南口设置40个; 3.向阳路北门超市前空地设置20个; 4.三区南门便民市场内设置40个; 5.育才巷政府家属院西侧设置 10个。 电力路街道辖区:设置临时经营点78个。 1.二处新建市场内设置18个; 2.忠恒北路西侧设置20个; 3.水泉北路世纪春天小区门口南侧设置15个; 4.水泉南路兴隆二期至五期门口及爱伊家园西门左侧设置11个; 5.电力路电厂阳光花园小区对面供电公司门前南侧空地设置4个; 6.平川丝路风情街门口两侧设置10个。 长征街道辖区:设置临时经营点70个。 1.南二区门口至十字街老百姓大药房设置25个; 2.大桥路火车站至十字街道路两侧设置25个; 3.福万家超市东侧至晶虹嘉园设置5个; 4.火车站广场设置5个; 5.化工路瑞嘉新城A区大门口左右两侧设置5个; 6.长征东路天方名苑大门口两侧设置5个。 五、相关要求 1.原则上每个摊位不超过长3米、宽3米,临时经营点经营者应做到地面周围卫生干净、道路畅通、秩序井然、市容美观,不得乱搭乱建,不得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影响居民,不得污染周边环境及公共设施。 2.临时经营点经营者必须按照城市管理要求依法依规经营。自觉维护经营场地卫生,做好垃圾分类处置。做到摆摊不占用消防通道、盲道,便民不扰民。 3.临时经营点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在经营范围开展活动,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市场内商户严禁外出设置摊位。 4.本通告中设置的所有临时经营点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年货流动经营者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纳入诚信管理,接受广宇公司、相关行业部门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5.本通告中设置的临时经营点数量定额,每位经营户只能使用一个摊位。 6.临时经营点经营者违反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者,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7.本通告解释权在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8.本通告实施时间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17日。 监督电话:0943-6677186 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21日 “平川在线APP”尊重文章及图片的作者权益,如侵犯原作者权益请通过微信告知(信息助手微信:kf0932114),我们将及时做出标注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