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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起纠纷 法官释理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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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7 11: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平小川 于 2023-8-27 11:29 编辑

父亲再婚后去世,遗产分配涉及到不同的家庭成员。因财产分割问题,双方闹至法院。

被继承人张某系原告张某某父亲,张某在2003年时与原告母亲离异,2011年与被告李某某再婚,于2021年12月突发疾病死亡。张某死亡后,其遗产全部由被告李某某占有,由于张某生前未留遗嘱,各继承人就遗产分割未能协商一致,原告便向法院起诉了被告。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细心地梳理案情,了解纠纷原因,本着化解矛盾、修复亲情的宗旨,与双方多次沟通。经过承办法官以“情”为突破口的多番努力,最终双方同意在开庭审理前到法院进行调解。为更好的实质性的解决本案,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的矛盾,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当事人宣讲继承相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通过循循善诱讲事理,感同身受说情理。经过多次劝解,终于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某当庭支付原告张某某被继承人张某的遗产10万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主动创稳行动开展以来,平川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抓好“诉前、诉中、诉后”三个环节,始终秉持柔性化解家庭矛盾纠纷的司法理念,积极采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司法为民的宗旨贯彻到每一个案件中,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让司法多了一些温情,确保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来源:平川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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