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情况
为持续将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到更多困难家庭学子手中,2024年1月2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继续将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项目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实事之一。该项目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联合实施,共青团白银市平川区委、平川区民政局、平川区教育局具体实施。 二、资助标准
对具有平川户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4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4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4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三、实施步骤
NO.1 政策宣传(2—7月) 学生资助工作启动实施后,通过团属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让全社会特别是受资助群体知悉惠民政策。
NO.2 社会筹资(3—7月) 团区委开展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广泛关注,踊跃捐资。捐资助学资金统一汇入省青基会统筹安排。NO.3 摸底统计(5—6月) 结合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团区委联合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全面开展考前摸底统计,建立全区困难家庭学生报考信息基础数据台账。
NO.4 业务培训(7月) 按照省级各责任部门联合制定的《2024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实事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实施细则》,细化工作举措和任务分工。组织对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团区委等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和业务干部培训,确保熟悉掌握政策内容,明确信息采集、社会筹资、统计审核、资金发放、关爱服务等重点环节工作流程和目标责任。
NO.5 统计名单(7—9月) 建立资助对象集中联审制度,由团区委组织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对团省委反馈的受资助学生初步名单集中审核后,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团区委对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平川共青团”公众号上公示5天且无异议后,经相关责任部门签字盖章后上报团市委。经省级审核无误后,确定最终资助对象名单。
NO.6 发放资金(8—9月) 资助金将由团省委通过银行直通车的形式,分类分批直接汇入资助对象专用银行卡账户。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8月23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于9月1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
NO.7 补充发放(9月) 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高校补录等特殊原因未及时发放助学金的资助对象,经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团区委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于9月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
NO.8 跟踪管理(10月) 01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团区委对受资助学生按照总数50%的比例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02团区委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上传至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予以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按照规定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NO.9 学子关爱(长期) 在发放资助金的基础上,将全体受资助学生纳入团区委、区教育局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建立长效扶助机制。结合大学生“返家乡”“扬帆计划”等社会实践活动,设立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等实践内容,充分发挥“生源地”优势,搭建在外学子与家乡常态化联系的实践桥梁。 四、咨询电话
符合资助条件的考生可到共青团白银市平川区委办公室进行咨询 符合资助条件的考生可到共青团白银市平川区委办公室进行咨询 咨询地址:平川区人民政府西二楼团区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0943-6622941
来源:白银市平川区教育局
“平川在线APP”尊重文章及图片的作者权益,如侵犯原作者权益请通过微信告知(信息助手微信:kf0943112),我们将及时做出标注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