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作为低社会阅历人群,往往最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为一点蝇头小利为犯罪分子充当“卡商”或变卖自己的银行卡,当巨额资金转入银行卡后,又难以经得起诱惑,上演“黑吃黑”。
近日,平川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贝某某为赚“外快”加入一QQ兼职群,看见群里“收银行卡”的兼职信息后,决定大赚一笔。后联系到自己的朋友李某甲、李某乙、张某某等人,李某甲、李某乙、张某某3人为未成年高中在校学生,为赚些钱将银行卡信息卖给了贝某某,后贝某某将3人的银行卡信息提供给了犯罪分子。犯罪分子通过3人的银行卡进行“洗钱”,早就将卖银行卡的钱花光的李某甲、李某乙、张某某3人盯上了这笔“天降横财”,3人认为卡里的钱都是犯罪资金,即使花了,买银行卡的人也不敢报警,遂先后两次将卡里9421元取出花销。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李某甲、李某乙、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取现的方式,侵吞银行卡里的涉诈资金,构成盗窃罪。但因3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主动到案,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主动退缴了违法所得,监护人对其具有较好监管能力,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召开不公开听证会,经多方评议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训诫。
国家出重拳开展“断卡行动”打击涉卡犯罪,学生作为低社会阅历人群是开展涉卡犯罪预防的重要目标人群,平川区检察院将不断加大涉卡犯罪预防宣传力度,提高未成年人守法意识。 “平川在线APP”尊重文章及图片的作者权益,如侵犯原作者权益请通过微信告知(信息助手微信:kf0943112),我们将及时做出标注或删除。 |